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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多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

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本报讯(记者 和丽勇)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需求较为迫切的民生实事,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1部门印发了《丽江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需求。

《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各县(区)均至少建有1家“老年幸福食堂”。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的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在探索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到2026年底,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方案》从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布局,加大服务供给。要求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完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餐食配送服务,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通过邻里互助、“养老驿站”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助餐服务;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老年助餐服务慈善基金,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二是突出规范管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要求规范服务供给,统一资质认定和老年幸福食堂标识,制订老年助餐服务的规范和标准;严格实行“六公示”制度;加强助餐数据采集,为运营补助、助餐补助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助餐机构可视化“云监管”;支持餐饮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打造本土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

三是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要求提供设施场地支持,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给予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探索实施差异化的补贴政策。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一告知、一承诺”项目申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鼓励采用透明可视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组织实施机制,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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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丽江多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 1 1 丽江日报 c117672.html 1 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