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下移”改革实践中存在的“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等现象,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小马拉大车”。
如何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古城区委编办深化“优编强基”改革,给“车”减负、为“马”赋能,从权责配置、管理协调和工作力量等方面精准发力,从源头上破解乡(镇、街道)“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等问题,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给“大车”减负:
明确基层权责,优化基层配置
为解决基层事务中“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古城区印发了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并编制办事指南,多渠道对目录进行宣传,进一步明确乡(镇)86项法定行政职权和街道39项法定行政职权。
同时,古城区委编办会同区级16个部门和11个乡(镇、街道),精准开展赋权事项选取工作。经乡(镇)初选、专班审议、专家论证、评估选取、法治审核、会议审定等程序,古城区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列入赋权事项70项;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列入赋权事项17项。
此外,古城区还建立了“日常督导+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乡(镇、街道)在基层治理中亟须解决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赋权,确保属地管理“既看得见、也管得着”;对不适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收回,避免“一放了之”,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为“小马”赋能:
充实基层力量,强化跟踪问效
“小马”拉不动车,需要解决“人少”“体弱”两大问题。
为实现乡(镇、街道)责权匹配,古城区委编办在大东乡、七河镇试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组建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总量88名,用于补充乡(镇、街道)执法及救援工作力量。通过人员转隶和内部调剂的方式补充事业人员,打破身份和机构限制,按岗位职责进行分工管理,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稳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为开展扩权赋能工作奠定了体制基础。同时,将204名区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下沉到5个街道辅助执法,建立派驻机构人员统筹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派驻街道的各类执法队伍统一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挥调度,保证下沉执法力量管得住、用得好,基本实现了“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同时,古城区不断加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建设。目前,全区11个乡(镇、街道)共271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今年以来,5个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5场次,700多人参加培训;组织了为期3天的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315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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