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丽江两人拟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本报讯(记者 和丽勇)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公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镇玉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旺盛(纳西族),丽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一级调研员曹文彬(普米族)被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通过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活动,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在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名单中,云南省有20家单位被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21名个人被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丽城吉庆路 CopyRight :丽江日报社

丽江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云南网警ICP备案 53070203302018号

2024-09-02 1 1 丽江日报 c119195.html 1 丽江两人拟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