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旅厅等10厅(委)《关于印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的通知》(云旅联发〔2021〕6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旅行社集团化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丽政办发〔2019〕3号),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持续推进丽江旅行社集团整合改革的相关要求,各旅行社集团公司与各涉旅社会商品零售店(属丽江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签订《合作协议书》。丽江市旅游协会、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丽江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并于2021年4月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后因涉旅商品零售店无法正常营业全部关门停业,账户专项资金已全部退还处理,银行存款利息作捐赠处理。具体捐赠情况如下:
捐赠单位:丽江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捐赠金额:26538.64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伍佰叁拾捌元陆角肆分)。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市旅游局院内。
电话:5151068。
根据捐赠单位意愿,为促进丽江旅游行业发展作贡献,捐赠金额用于旅游协会日常开支。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接收捐赠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4年9月10日至10月9日。
丽江市旅游协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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