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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展壮大旅游经营主体。深化国有文化旅游企业市场化改革,健全国有文旅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全面提升国有文旅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国有文旅企业实体化转型。深化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景区高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旅行社集团化运作,实施人均旅游消费倍增计划,深化导游薪酬制度改革。
(6)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旅游管理数字化和旅游服务智能化水平。探索智慧旅游创新应用,以景点、文化院落为依托,引进“5G+”创新应用项目,打造沉浸式文化旅游体验新场景。深化丽江古城“智慧小镇”建设,实施“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建设全国智慧旅游景区样板,打造智慧旅游创新示范区。完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智慧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反应快速、监管高效。
(7)推进文化旅游开放发展。深化与世界旅游联盟成员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境外精准化营销宣传,搭建国际旅游合作平台,推进全面广泛深入的国际化旅游合作。探索建立与友城旅游部门定期互访、客源互换、广告互换、信息通报、重大旅游活动互邀机制。开发入境游高端定制产品线路,提高旅游产品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运用好落地签证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探索“即买即退”政策落地,探索“电子退税”政策试点。
(8)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综合监管、行业自律、游客维权、社会监督、诚信评价五项机制,持续落实好“30天无理由退货”、暗访评估、旅游“红黑榜”等制度。推动提升旅游配套设施及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智慧化、便捷化、全域化、国际化的旅游服务与管理机制。推进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
三、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以乡村全面振兴为“三农”工作总抓手,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9)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坚持走现代化、规模化、品牌化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路径,支持走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发展路子,推动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格局。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华坪芒果、玉龙中药材、古城花卉、永胜食用菌、宁蒗苹果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高端水果、精品蔬菜等特色农产品,提升生猪、肉牛、肉羊、肉鸡等产业基地化水平,增强农业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丽字号”地理标志农特品牌,做大“丽系”品牌规模。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建立健全优质种子种苗繁育、标准化生产、科技支撑推广、重大项目推引、品牌宣传营销体系。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扩大种植规模和精深加工两手抓,推进生物医药优质原料基地、工业生产基地、商贸基地建设。推进太安中药材生态科技园、泽维生物医药等项目建设,继续引进3~5家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打造滇西北中药材加工交易中心、国内最大的甾体发酵基地、国际高原康养基地。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全面落实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
(10)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全面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分级审批制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11)巩固强农惠农富农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全覆盖,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完善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动态监测和兜稳兜牢机制。推动资源资金向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模式,探索推出更多“村集体经济+”为纽带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和抱团发展模式。建强乡土人才队伍,吸引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实施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
(12)健全新型城镇化体系。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实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镇建设区功能定位,推动形成“一核、一极、两中心、四轴线、多点支撑”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做优古城、做美玉龙、做活永胜、做强华坪、做特宁蒗,打造一批重点镇和特色乡(镇)。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办法。顺应人口流动趋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保障粮食安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有序承接生态地区超载人口转移;人口流失县城加快转型发展,有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中心城区建筑风貌立法管控的配套制度,严格规划管控城市天际线、轮廓线、山水线,避免新建建筑对视线通廊形成遮挡。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动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三区一村”改造,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有序推进“县改市”“乡改镇”“乡镇改街道”。
优化完善城镇生态网络、交通网络、信息数据网络和生产生活网络。促进枢纽、中心城镇、外围城镇之间的交通互联、信息互通和功能互补,形成功能合理、层级分明的市域城乡网络体系和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逐步推行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
(13)优化土地要素配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不降。完善退化耕地治理机制,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分类稳妥推进撂荒地、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行动,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优化工商业土地利用,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支持村“两委”依法合规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有效投资需求,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增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完善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和市场服务。优化土地管理,推进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与各县(区)资源禀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水平挂钩。在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基础上,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14)健全生态文明基础保障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基本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企业环保失信惩戒等制度,强化环境污染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水资源费改税。推进水价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投入机制。
(15)完善“一江两山三湖”治理机制。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进金沙江生态建设,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改善金沙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确保“一江清水出丽江”。推进玉龙雪山、老君山保护立法。深化河(湖)长制,完善“一湖一策”,推动湖泊治理从“水域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全面转变。制定程海、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严格“两线三区”管控,推进泸沽湖、程海水质量、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修复。出台拉市海保护条例,健全完善拉市海保护治理机制。
(16)打造绿美建设全省标杆。深化国土绿化行动,推进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深化林长制,推动森林丽江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系列行动,建设一批具有丽江特色的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打造花园城市丽江品牌。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教育,营造绿美丽江建设良好氛围。
(17)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机制。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筑牢自然生态安全屏障。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
(18)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强纵向生态保护补偿争取,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创建,深化泸沽湖、程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运用。探索碳汇监测计量核算机制、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实现机制。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加快绿色生态价值兑现。
(19)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调控政策。倡导绿色生活,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五、实施经济领域九大改革攻坚行动,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围绕破解制约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难点堵点,实施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培育发展新动能,塑造发展新优势。
(20)发展壮大资源经济。聚焦文化旅游、绿色能源、特色农业、生物医药优势资源,以资源换产业、换市场、换技术,领位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抢位发展绿色能源产业,错位发展特色农业,争位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打造经济转型升级主引擎。强化紧缺资源、核心资源开发统筹和整体调控,实施重点资源储备工程,建立产品、产能和产地相结合的资源储备体系。支持县(区)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产业链拓展延伸。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跨区域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面向资源经济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
(21)发展壮大园区经济。构建“2+3”园区发展格局,建强金山高新区、华坪产业园区2个省级开发区,争设玉龙、永胜2个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和宁蒗农业产业园。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园区内设机构与市、县(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亩均效益”导向。
加强园区产业建设,发展壮大园区产业,推动产业聚链成群。创新园区招商引资模式,健全产业链招商机制,建立龙头企业培引机制。建立健全园区资产利用机制,联动金融工具加强园区配套建设。推进“一区多园”“共建协作”“飞地经济”“园中园”等多种发展模式。提升园区赋权承接能力。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建立产业基金,鼓励和规范发展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壮大耐心资本。
加强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园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园区引进培育创新人才。推进智慧园区、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与周边城区融合发展、有机衔接。
(22)发展壮大口岸经济。按照“口岸+全市+区域”的思路,推动口岸经济形成核心圈、拓展圈、辐射圈三大圈层梯次发展格局,把丽江机场打造成辐射滇西北、川西南、藏东南的全省首个千万级次州市支线机场。稳步拓展国际和地区航线,打造区域开放空中节点。推进空港经济区建设,构建空港路网,提升空港路网承载力,强化空港与周边区域联动。优化临空产业布局,构建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提升口岸服务功能,加强智慧应用,集成通关环节,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申报机场免税店,申建海关指定监管场地。
(23)健全高水平对外开放机制。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云南辐射中心、滇西一体化等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城市的经贸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国内优质资源供应型和商品生产性产业,打造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重点地区。深化东西部协作,探索“上海企业+丽江资源”“上海市场+丽江产品”“上海总部+丽江基地”等协作模式,助力双向赋能。培育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壮大贸易主体,推动贸易与产业、进口与出口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高标准实施准入后国民待遇。深化国际友城合作和民间外交。
(24)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水风光氢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供需协同,构建清洁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稳步扩大绿色能源规模,以硅光伏、氢能应用等为突破口,做强绿色制造业,打造全省“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新能源+绿氢”产业基地和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基地。积极引进光伏组件和电池片等硅光伏中下游项目,加快华坪全钒液流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拓展华坪产业园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成效。推进绿电绿证交易及消费认证、溯源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优势产品碳足迹核算。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保留煤矿复工复产,建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
(25)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加快补齐现代物流业设施短板,完善城乡物流体系,推进重点物流园区和“智慧邮政”建设。加快打通生产和消费端的连接堵点,完善商贸物流体系,促进商贸物流业降本增效提质。支持县(区)围绕特色产业搭建物流平台、打造物流集散中心,打通县、乡、村三级物流“最后一公里”。加大公铁联运、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项目建设力度,发展多式联运,形成集公路、铁路、航空物流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
(26)推进国资国企和民营经济改革。积极稳妥化解国有企业债务。加快市属国资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建立投资后评价制度。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内外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深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经营主体倍增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和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拓宽民营经济市场空间。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创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强化质量品牌意识,增强企业质量品牌发展能力。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精简中介服务环节,降低民营企业合规成本,切实为民营企业纾困减负。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培养一批爱国爱丽的优秀企业家。
(27)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有序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数字财政建设,促进财政运行方式、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变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化制度标准体系,升级改造财政信息系统,促进资产、采购、债务、非税等各类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建立财政与发改、金融、税务等部门数字资源共享机制,提升数据利用水平和应用价值。健全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适当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稳妥承接消费税下划地方改革,合理确定地方附加税税率。完善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跨部门处理机制。
深化金融改革,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建设普惠金融网点,构建全生命周期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数字化转型。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探索开展金融特派员试点。深化农信社改革,推动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整合优化辖区内村镇银行布局。建立“政银企”合作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健全联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
(2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强化政务服务制度供给,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打响“丽江效率、丽江服务、丽江诚信”营商环境品牌。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落实部门一把手“坐诊接诉”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惠企实事办理制度。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压实“一把手”招商责任,扩大精准招商成效,引进企业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空置建筑和中断项目。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六、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型丽江建设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创新、人才引领驱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29)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办园。优化市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办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校长职级制改革力度,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深化绩效和奖励机制改革,优化学校和校长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具有同等地位。推进强校扩优改革,通过名校办分校、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等方式,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支持县(区)组建义务教育集团。组建以市一中为龙头的普通高中教育集团,整体推进高中教育发展。完善“编外校长”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兜底招生、免费教育政策,完善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落实“双减”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全力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推进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支持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丽江师范学院、丽江职业技术学院提质扩容。
(30)推动科技改革创新。推进“创新丽江”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加大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实施省级创新平台争创工程和“双创”孵化平台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机融合,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中央、省驻丽科研机构建立完善稳定长期合作机制。强化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厚植创新土壤,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社会氛围。推进“智慧丽江”项目建设和应用,打通部门、行业数字壁垒,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培育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电子商务。
(31)强化人才战略支撑。完善“引育用留”人才工作机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探索重点产业人才引育新模式,优化“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措施,推动形成以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落实好人才优惠政策和各项奖补政策,健全人才服务制度和专家联系制度,更好满足和服务保障各类人才的发展需求。构建文旅人才引育新模式,加快推进云南省文旅人才集聚新高地建设。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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