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历史的画卷,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史上鲜明标注着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云南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注脚。
1951年元旦,普洱专区各族群众在宁洱立碑盟誓,立下“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的铮铮誓言。70多年来,云岭各族儿女在誓词碑精神感召下,始终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一心、接续奋斗,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子,谱写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篇章,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扎根云岭大地,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云南各族人民始终是党的深情牵挂
云南,作为边疆多民族省份,是祖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长期以来,云南各族人民始终是党的深情牵挂。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云南省委坚持“团结第一、工作第二”方针,派出访问团、工作队到民族地区“做好事、交朋友”,实施“和平协商土改”“直接过渡”等政策,引导云南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以来的40余年,党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采取“一山一策、一族一策、一族多策”等特殊举措,着力缩小云南民族地区发展差距,极大地改善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云南民族工作,始终心系云南各族群众——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亲切会见独龙族群众代表;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给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整族脱贫,勉励乡亲们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继续团结奋斗。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的老支书们回信,勉励大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乡亲们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唱响新时代阿佤人民的幸福之歌。
……
两次赴云南考察调研,多次给云南干部群众回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擘画蓝图、指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深入云南民族地区考察调研,深邃思考新形势下云南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切关怀云南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深入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在“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原则下,国家政策、资源、资金等不断向云南民族地区倾斜,上海、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和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纷纷与云南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帮扶,各级人大、政协组织聚焦云南民族工作和脱贫攻坚开展立法、调研、视察等履职工作,各级各界齐心协力助推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手足情深、共建家园,今天的云岭大地,处处呈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的美好局面,70多年前民族团结誓词碑上“平等自由幸福”的美好愿景一步一步成为现实。
云南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
多年来,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一手抓民族团结巩固,一手抓民族地区发展,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一个民族都不掉队。
做好党的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党的领导是维护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根本保证。我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动,着力构建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撑的“四梁八柱”,推动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体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落实。
我省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实施全域创建行动,持续推进五级联创,建立类型多样的创建联盟。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涌现出洱源县郑家庄“七个民族一家亲”、普洱市“宾弄赛嗨”团结互助机制、腾冲市司莫拉村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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