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姚必峰 张世芳)近年来,玉龙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国土绿化为基石,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绘就了一幅“山青、林茂、草绿、民富”的生态发展新画卷。2024年,玉龙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国家林长制激励表扬县。
聚焦顶层设计,以项目为抓手、以资金为支撑,推动国土绿化工程落地生根,每年争取中央及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经费94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义务植树108万株,完成退化林修复、草原生态修复、森林抚育等5.8万亩,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森林乡村”、34个“省级森林乡村”。
以“零容忍”态度,织密林草湿地资源保护网,在全省率先设立森林资源核查中心,构建“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让破坏生态行为无处遁形;依托森林督察、林草湿监测等“科技天眼”,常态化开展违法用林草地专项整治,3年内未发生重大生态破坏案件、森林草原火灾及有害生物灾害,查处率和整改率均达100%。3年来,累计处罚案件288起,罚款130.58万元,收回林草地287亩;受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63起,理赔283万元。滇金丝猴、红豆杉、珙桐、玉龙蕨、杓兰等10多种珍稀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持续扩大,成为生态向好的“活名片”。
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为项目落地“松绑”,为民生发展“铺路”。近3年累计办结林草行政审批2245项,审批使用林地2304公顷,其中,2025年一季度完成林地审核审批348.6公顷、草地审批19.3公顷,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