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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自然前提。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个动态过程,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导,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要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强化政府主导地位

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与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提高生态环境立法质效,加快对跨流域跨区域间、生态横向纵向补偿机制、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监测、新污染物等领域的立法,持续完善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环境容量,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要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制定绿色发展战略,鼓励绿色产业和绿色技术等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增长。要加强环保监管和执法,高标准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和巡视巡查、督察。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评价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考核机制,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究制等。

突出社会引领作用

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生活价值体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用游等各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转变,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履行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社会责任,培养公众的环境伦理和道德,使公众知晓环境知识,掌握参与技巧,提高参与能力,提升环境素养,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有效参与环保事务。要开展绿色文化培育,缔造新型的生态文化,培育社会绿色底蕴和绿色意识,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和内在追求。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要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制度管理体系。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确保企业各项环保措施得到严格落实,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要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将环保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推动绿色生产、绿色经营、绿色发展。要加快绿色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绿色创新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环保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降低污染物排放,用新兴技术为企业赋能。同时,增加对社会的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

发挥公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要提升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公众要主动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参与环保实践、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要发挥监督作用,共建美好家园。关注身边的环保问题,积极参与节能环保的监督、执法,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践行节能减排,助力“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群众性节能减排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广泛发动民间组织积极开展环保实践和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全民参与的环保新风尚。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保持战略定力,蹄疾步稳、久久为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着眼于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目标,讲好美丽中国故事,坚持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统一的绿色发展新路,不断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篇章。

(作者系华坪县委党校讲师)

作者:尹发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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