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和丽芬) 9月26日,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市级总河长会议召开,听取202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浦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总河长李刚出席会议。
会上,市级河(湖)长、市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对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作书面自评述职;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分别汇报2023年以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三治一改善”,河湖保护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河湖保护治理还有不小差距和不足,水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河湖保护治理。要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矛盾,因地制宜、久久为功推进“三治一改善”,控好入湖河道,确保清水入湖;控好面源污染,确保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只减不增;控好生活垃圾,确保湖边污染负荷全面降低;抓好生态修复,确保水清岸绿。要分类施策,以金沙江、漾弓江、泸沽湖、程海、拉市海保护治理为重点,坚持“一湖一策”,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确保水质持续稳中向好。要强化整改,进一步细化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加强专班统筹,切实打好主动战、攻坚战,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实效推动河湖保护治理迈上新台阶。要压实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河长办要抓好督办协调、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
市级河湖长及有关市领导、市级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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